部门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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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简介

    纪检监察室、审计室实行合署办公,在学院纪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处理学院纪检、监察职责范围内的日常工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行使纪律检查、行政监察职权和内部审计监督权。部门有四位工作人员。

    一、部门工作职责

    (一)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

    2.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3.在纪委领导下,监督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4.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教育。

    5.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

    6.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它党内法规的案件。

    7.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工作。

    8.保障党员的权利。

    (二)行政监察工作

    1.组织开展对学校行政及二级部门(二级学院)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检查工作。

    2.组织开展对干部选拔任用;基建工程、物资采购;经费预算、科研经费、奖助学金、学生资助、国有资产、继续教育创收等经费管理;招生录取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工作。

    3.组织开展上级部门或学院指定的有关事项的监督检查工作。

    4.组织开展党务(校务)公开的监督检查工作。

    5.受理群众检举、控告和申诉工作。

    (三)审计工作

    1.负责对学院基建、修缮等项目实施审计。

    2.负责对继续教育学院等部门的财务收支、经济效益、内部控制、经济责任等实施审计或审计调查。

    3.负责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按照批准的计划实施审计工作,制订审计方案,起草审计通知书。

    4.负责起草审计项目的审计报告、审计结论和处理决定,负责审计督查的组织实施,负责审计项目档案的整理归档。

    5.参与基建(维修)工程的招标,建筑材料的市场询价及基建工程项目的验收工作,负责做好工程招标文件、施工合同的审核及登记工作。并做好资料的归档。

    二、部门现任领导

    主任:黄宏伟 027—84730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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