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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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1年预算备选项目及新增资产配置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30  点击数:

    关于开展2021年预算备选项目及新增

    资产配置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为夯实我校项目库建设,推动资产的科学、合理配置,完善项目评审、资产审核、行政决策等前期预算管理程序,为2021年预算编制做准备,现正式启动2021年预算备选项目及新增资产配置计划申报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一、预算备选项目

    (一)编报内容

    项目支出是指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以外安排的各类专项支出2021年预算备选项目按照行政部门职能进行归口管理、分类汇总。具体范围如下

    1. 教务处(科研处):购买教学服务、教学质量提升、实训室改造及建设、专业建设、科研课题、教研项目等。

    2. 思政与公共课部:体育维持、公共课活动

    3. 继续教育学院:培训服务项目等。

    4. 学校办公室:学校运动会、迎新、单独招生工作等。

    5. 人事处:人员经费预算等。

    6. 质量管理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等。

    7. 宣传部(统战部):宣传专项(含文明校园创建)等。

    8. 学生工作处:奖助学金、心理健康建设等。

    9. 团委:学生活动项目学生勤工俭学等。

    10. 就业创业与校企合作处:双选会等。

    11. 资产财务处:还本付息等。

    12. 后勤基建处:维修、改造、基建工程等。

    13. 安全保卫处:消防检测等。

    14. 信息中心(图书馆):图书维持、网络运行维护、信息化建设等。

    15. 其他归口职能部门的项目。

    (二)编审流程

    1. 部门申报

    各部门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和部门工作目标,提前谋划、深入研究,对项目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论证,规范填报2021年预算备选项目申报(填报说明、参考指标见附件1)。工程类、修缮类、信息化建设项目佐证材料参照《财政预算评审资料清单》(见附件3)。各部门将项目资料报送至归口管理部门,无对应归口管理部门的可直接报资产财务处。

    2. 项目评审

    1归口管理部门评审。按照先评审后入库原则,归口管理部门收集整理各部门申报项目,组织校内、校外精通业务的人员与专家或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等方式开展项目评审对项目的立项条件和程序支出内容和标准绩效目标设置等进行审核提出初步评审意见报资产财务处。

    2资产财务处组织评审。资产财务处在归口部门评审基础上,进行规范性审核,报学校预算管理委员会研讨,择优纳入学校项目库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原则上不得纳入年度预算。

    3上级评审。凡涉及200万元以上的工程类、修缮类项目、100万元以上的信息化建设项目,由资产财务处报省财政厅投资评审处再次评审

    二、资产配置计划

    (一)编报内容

    凡拟在2021年使用学校资金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的部门,都必须按要求编报资产配置计划和资金配置预算。包括用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采购的所有资产。

    (二)编审流程

    1. 部门申报

    各部门根据资产存量、使用状况和实际需求,做好本部门资产预算调研、论证工作,填报2021年新增资产配置计划表》(填报说明见附件2如无项目需求,仅申请基本支出资产配置,可不经归口管理部门,直接报资产财务处。

    2. 一上审核

    1资产财务处对各部门资产进行汇总、初审;(2)经上级审核,确定一上资产配置计划;(3资产财务处将上级审核意见反馈申报部门未纳入一上资产配置计划的不得纳入年度预算

    主要审核内容:(1拟配置土地、基本建设工程、公务用车,是否具备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复文件;(2)拟配置的大型资产(土地、基本建设项目除外)是否开展可行性论证,其中单价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自行开展,单价100万元以上的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开展3)拟配置通用设备、办公软件及家具数量价格是否控制在限额标准以内

    3. 二上审核

    1)资产财务处下达一下预算控制数,申报部门一上资产配置计划中确定二上明细,再次汇总审核;(2上级审批,并正式纳入年度预算“二上”资产配置计划只减不增,资产单价、品目不得超出一上

    三、申报要求

    1. 高度重视,科学谋划。部门要本着对学校发展负责任的态度,高度重视预算编制工作。谋划的项目既要立足于未来具有前瞻性与预见性,又要符合当前学校实际情况,既要发挥部门工作职能特点,又要紧贴高职院校办学要求。

    2. 充分论证,严格把关。各部门要提前准备佐证材料,充分进行调研论证,认真组织项目评审,准确提供基础数据,保证预算编制科学性、完整性。要严格执行预算法等法律规定,严肃财经纪律,认真审核预算编制内容及标准,所有申报资料需经分管院领导审批同意。报送资料包括附表电子版、纸质签章、佐证材料。

    3. 把握时间节点,按时报送。报送时间截止为530日,逾期未报,视同2021年无项目及资产配置需求。


    附件1.  2021年预算备选项目申报表

    2.  2021年新增资产配置计划表

    3.  财政预算评审资料清单

    4.  预算备选项目申报审批流程

     

     

     

    资产财务处  

    202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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